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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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家浜综合整治工程(原常州市林丰铝银浆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2-07-25 点击:96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第42号),现对《童家浜综合整治工程(原常州市林丰铝银浆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童家浜综合整治工程(原常州市林丰铝银浆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块”、“本地块”)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地块东侧和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北侧为童家浜。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5227平方米根据《常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2016版),该地块规划用途为防护绿地(G2)和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建设单位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华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初步调查及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17个(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4个(含1个对照点)。土壤和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pH、VOCs(27项)、SVOCs(13项)、重金属(7项)、石油烃(C10-C40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进行两次布点采样。第一次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土孔5个,监测井4个(含1个对照点),采集85个土壤样品,送检40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第二次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7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均为土孔采样点,采集76个土壤样品,送检36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

调查结果表明:

(1)土壤

本次共检测土壤因子49种(包括pH、重金属7种、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3种和石油烃(C10-C40,检出土壤因子8种(其中包括pH、重金属6种及石油烃(C10-C40),检出率16.3%;土壤检测因子检出数据中无超标数据,数据达标率100%。送检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

2)地下水

本次共检测地下水因子49种(包括pH、重金属7种、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3种和石油烃(C10-C40)),检出地下水因子4种(其中包括pH、重金属2种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率8.2%;地下水检测因子中无超标数据,数据达标率100%。送检样品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要求。

3、调查结论

本地块不属于《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常政规〔2016〕4号)中明确的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和垃圾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等污染行业企业用地。本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值及其它参考标准,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余舟

建设单位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常州华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朱謇

报告编制单位电话:0519-83608886



电话:0519-83608886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1号拨云科技园B栋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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